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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篇一
(一)工作原则。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为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根据相邻小区、周边地区联动改造需要,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可适当改造20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改造范围。不包括以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者拟以拆除新建(含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不得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严禁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之名大拆大建、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二)工作目标。20xx年,形成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五年内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三)确定改造模式。结合我省实际和群众需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为综合改造和拆改结合两种类型。
1.综合改造型。适用于房屋结构性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基础类重点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完善类重点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改造或更新以及拆除违法建设。提升类重点改造内容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改造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各地可在充分尊重和保护历史文化风貌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清单、标准支持政策。
2.拆改结合型。适用于部分房屋结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适修性较差等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或布局不合理、影响片区功能完善的城镇老旧小区(单栋住宅楼),结合旧城改造、城市更新等项目对部分房屋进行拆除,实施拆改结合改造。配套建设面向社区的养老、托育、停车库(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小区环境和品质。拆除部分不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四)推行片区联动改造。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结合城市更新单元,鼓励符合条件的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整合周边用地、房屋资源,连片整体改造,实现片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根据不同改造模式,探索改造资金平衡方式。通过片区统筹,将相邻的改造项目捆绑统筹,生成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实现自我平衡;通过跨片区组合,将拟改造的老旧小区与其不相邻的城市建设或改造项目组合,以项目收益弥补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实现资金平衡;通过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内新建、改扩建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营性设施,以未来产生的收益平衡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实现小区内自平衡。(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五)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各地在摸清城镇老旧小区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综合考虑房屋安全状况、小区区位、群众意愿,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改造类型,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不得盲目举债铺摊子。优先改造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拆除违建主动的小区。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等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年度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公安厅)
(六)完善改造技术标准。各地可参照《贵州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结合相关专业的国家及地方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改造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的安防系统改造技术标准。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求。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满足安全要求、相关技术规范并广泛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的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
(七)推进项目有序实施。对实施综合改造的项目,各地要统筹考虑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及改造后设施运营、后期管理等因素,明确改造项目实施(投资)主体,健全项目的生成、实施、验收等机制。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编制改造方案,形成具体改造清单。改造方案应对经认定的违法建设提出处理措施,明确管线改造方式,提高低效用地使用效率,可对建筑立面、屋顶形式提出改造要求。改造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认可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完工后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评价。对实施拆改结合改造的项目,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优化审批程序。(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八)加强长效管理。各地要建立多方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加强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提高小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造后的小区可通过居民自治、社区代管、物业管理等方式进行管理。有条件的优先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维护改造效果。(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
(九)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省级财政安排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资金、省级资金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项目,要规范、高效使用中央、省级资金。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应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可通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新增一般债券额度等渠道安排资金。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可在政府债券额度内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按程序整合涉及老旧小区的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方面资金,统筹投入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公安厅)
(十)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基础上,支持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融资支持建设。支持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通过项目整合、片区改造等方式,扩大项目规模,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州省分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支持,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创新金融产品,依法合规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xxx、贵州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州省分行)
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篇二
根据在2016年度常委会《城市供水条例》和《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海珠区南石头街道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公共用水、小区基础设施等存在问题,在陈建华主任等常委会领导的倡导下,常委会将“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定为常委会2017年重点调研课题之一。2017年3月,陈建华主任批示成立了由唐航浩副主任任组长的重点课题调研组,率队多次深入调研,并要求调研组以福南新街大院为典型,解剖麻雀,广泛调研,总结实践经验,为推进该项重大民生工程、营造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城市环境,提出对策建议。
调研组先后4次到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开展实地调研,并多次深入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明察暗访、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组织市城市更新局、市国土规划委、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越秀区政府、荔湾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调研会议,于6至7月先后赴杭州、北京、天津、合肥进行专题调研,并通过期刊、杂志等途径查找国内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实践案例分析、报道等文献,充实基础资料。
在认真调研我市各区典型微改造项目,特别是在认真分析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微改造案例的基础上,调研组对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主要做法进行分析和总结,梳理并归纳了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书面征求课题调研组成员、城建环资委员会委员、城建环资专家库专家对报告初稿的意见,综合形成了本调研报告,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提出了有关建议。
(一)全市工作概况
作为超大型城市,广州市存在大量老旧小区,中心老城区越秀、荔湾量最大。据2016年市城市更新局汇总统计,我市拟将2000年前建成的779个老旧小区实施分批改造。其中,包括新中国成立前建成老旧小区31个、新中国成立后至1980年建成老旧小区198个、1980年至1990年建成老旧小区224个、1990年至2000年建成老旧小区326个,一共包含约万栋房屋,建筑面积约518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80万户,人口约260万人。
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目前做法是由城市更新局统筹,牵头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工作流程和标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各区的指导监督;
各区、镇街作为落实主体,负责数据摸查、项目评估、方案编制、方案审定、资金统筹、项目实施、成立居民自治组织、建立长效管养机制、信访维稳等工作。微改造已经开展的工作有:
一是开展调研摸查。根据2015年国家住建部要求,2016年市城市更新局组织各区对全市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居住小区进行系统摸查,同时了解民意诉求,掌握老旧小区微改造一线实际情况。
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方案。2015年底,《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发布。2016年底,市城市更新局印发了《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提出有关任务目标,并明确了有关改造内容,有关工作全面铺开。
三是制定年度计划推进落实。每年制定项目计划和资金安排,2016、2017年城市更新年度正式计划共安排财政资金亿元,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109个,涉及用地面积794公顷。其中,2016年安排项目19个,资金约5000万,总用地面积约268公顷;
2017年安排90个,资金约2亿,总用地面积约526公顷。
(二)海珠区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微改造案例分析
福南新街大院位于南石头街道泉塘社区,该大院包含广州市四建公司、广州橡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机电研究所等单位的5个宿舍,属于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宿舍,水电气基础民生设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产物,虽经多次维修,但设施设备仍然陈旧老化,管线破损十分严重,加上周边商住小区增多、石溪水厂搬迁等因素,造成附近区域供水水压不足,其中16-27号大院三楼以上住户用水十分困难。此外,因该小区早年已进行房改,原属单位市四建公司不再负责小区内部的公共环境和设施维护,同时也无物业管理。加上小区临近珠江医院,部分居民将房屋违法改建为“房中房”出租,房管部门执法难;
外围临街餐饮店较多,消防通道屡遭堵塞,油烟污染扰民严重等,导致社区综合环境破旧、杂乱,对此居民的改造意愿非常强烈。
在市xxx会执法检查后,海珠区委、区xxx会、区政府迅速部署协调改造工作。区城管、住建、科工商信局,市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供电公司、南石头街道等共同配合,用半年多时间,基本完成了该大院的综合改造工作。今年春节前,新的供水系统已经正式运行,居民用水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大院的公共用水改造工程中的泵房更新、大院内户外管道更新铺设、电表后线路铺设及电表安装等工程也已完成;
周边公共设施绿化等完成了升级改造,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和优化。
继第一期微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市xxx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等赴福南新街社区调研,提出后续改造建议,推动打造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示范项目。与此同时,16-27号大院周边其他居民纷纷表示出强烈的改造意愿。海珠区xxx会、区政府等也计划以此为契机,为老旧小区微改造在全区的铺开积累经验,开展了调研摸查,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成立工作机构,通过区先行垫付和申请纳入市资金计划,奠定资金基础,统筹有序实施。截至12月11日,项目立项调整待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实施。详细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编制计划于12月中旬完成。目前,街道已基本完成小区内低矮建筑和原有建筑面积、产权、居住户数摸查和居民意愿征询工作(具体详见附件:海珠区南石头街福南新街16-27号大院及周边社区微改造案例有关材料)。
福南新街小区的微改造过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反应迅速,组织有力。在海珠区将福南新街16-27号综合改造工作任务下达给南石头街道后,该街道迅速行动,确立了从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着手的原则,将其列入街道2016年重点工作项目,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筹措资金,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协调、争取区相关部门认可和支持,抓紧推进。
2.宣传到位,发动深入。为使改造得到居民住户支持,街道开展了大量居民宣传沟通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运用公开信、告示栏、宣传窗等载体向有关居民群众宣传此次改造的方向和内容。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多次召开居民会议,现场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尽量按照居民提出的要求进行改造;
积极协调区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参与到改造中来,为改造顺利开展铺平道路。
3.民意为先,广纳意见。由于该小区属于典型的无物业管理老旧工业宿舍区,为克服出现居民不理解、意见不统一、集资难、不支持甚至阻挠改造等社区改造经常遇到的难题,街道改变以往政府主导、自定方案推行改造的工作模式,重点做好前期居民意见收集工作,摸清居民改造意愿和小区改造底数,组织工作人员逐家逐户上门派发调查问卷,走访调查率达85%。此外,还针对居民提出的小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破旧、车辆乱停放和噪音污染等方面问题不断完善改造方案。
4.居民自治,群策群力。为充分发挥居民的自治作用,促进居民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和能力,强化居民自治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在多方努力下,街道指导该有关居民楼成立大楼管理小组,负责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宣传和沟通工作,有效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出“街道要我改”到“主动要求改”和“有人协调改”的小区改造氛围。
5.全程监督,保证质量。为保证小区改造工程质量,街道安排居委会和大楼管理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到微改造工程的日常监督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导,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和居民意见。大楼管理小组定期向全体居民通报改造工作进度和施工质量情况,保障居民知情权、监督权。
6.成效明显,居民满意。此次改造的初衷就是为解决困扰大楼居民多年用水难、居住环境差问题。随着供水系统的更换,大院环境的整饰和逐渐美化,居民群众日益感受到改造工作带来的对生活的切身改变。经过改造,小区面貌焕然一新,成效明显,受到居民一致好评,周边尚未改造的小区居民也纷纷表达了强烈的改造意愿,福南新街微改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其他典型微改造项目现状及其分析
2017年4月至10月期间,调研组通过调查走访、随机暗访等方式深入越秀区仰忠社区,海珠区滨江街草芳围社区,荔湾区西村街广啤雅苑、协和社区、西湾xxx区,恩宁路永庆坊和十三行历史文化街区,天河区石牌村,白云区景泰街大金钟路48号大院、柯子岭村,黄埔区文冲船厂生活区,实地考察了多个典型微改造项目,并与有关各区xxx会、区政府、街道进行座谈交流,以掌握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调研组梳理了各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典型项目的工作重点、组织筹建方式及存在的问题。
1.上述典型项目的工作侧重点。
(1)以改善民生基础设施为主要方向的有:
越秀区仰忠社区内共有房屋138栋,其微改造项目以“三改造一落实”模式推进,即改造公共设施(包括“三线”、“三管”、室外公共消防设施、小区视频监控等),改造老旧房屋(包括楼道整饰、维修化粪池、楼道内线管更换、维修补建楼梯地名牌、改造小区围墙等),改造人居环境(包括小区内道路维修改造、提升小区整体绿化、建设社区文化设施等),落实完善社区物业管理机制等;
海珠区滨江街草芳围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将实施二次供水及完善消防设施等民生工程作为改造重点;
荔湾区西村街微改造项目对社区内生活排污管段重新铺设,改造化粪池,并修整园区内路面,修缮西村文化广场;
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篇三
随着广州新一轮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的开展,一大批老街巷焕然一新,生活环境得到了优化,社区活力得到了新生,居民收获了满满的幸福感。
人居环境的提升,不仅仅是道路平整、城市面貌焕新的基础设施升级,更是从“以人民为中心”出发,实现人居环境全方位提升。广州新一轮的人居环境提升,更加关注居民健康、安全,打造“韧性”社区;注重激活社区经济潜力,营造“活力”空间;发掘社区历史文化,留住人们的乡愁,构筑文化街区。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说,广州市城镇老旧小区点多面广,城市建设当前转变为存量提质增效,城市新旧功能转换优化进入关键时期。
“老旧小区微改造,也能拉动城市内循环,激发城市新活力。” 该负责人说,通过改造挖掘城市内部空间,活化历史建筑,引入社会力量等多种举措,统筹闲置资源的再利用,最大化释放低效空间的潜力,增加新的经济创收点。如广州创意园通过“修旧如旧”的微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在保留城市工业发展记忆的同时盘活原有旧厂用地。
2020年园区年产值超210亿元,税收达18亿元,入驻企业近100家,为旧厂房注入了新的功能,为城市注入了新的活力。另外,推进一系列民生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新动能,还能促进社区内部有机更新和城市内循环。
当前,围绕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的发展目标,广州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在打造“人居活力、经济活力、文化活力”等方面所起的统筹引领作用越来越强,逐渐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系统性工程。广州始终在探索实现“老城市新活力”,通过建立公共空间活化运营的全新理念,从环境品质提升迈向活力提升,创建一条全新的建运管全生命周期的社会治理之路,努力勾勒出一份可复制的人居环境提升“广州样本”。
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篇四
东胜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xx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1、供热系统改造
2、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篇五
为提升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质量和效果,根据《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现就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审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凡纳入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均应将小区(或片区)改造实施方案报我厅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通知印发前已完成招投标的项目不纳入审核范围,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市州、县市区审定的实施方案,报我厅备案。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函(附件x)、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文本、必要的规划设计图纸(设计深度应达到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深度)。其中,实施方案文本应包括以下内容:小区概况、现状分析与问题清单、改造内容与设计、组织实施、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及必备的佐证材料等,具体要求详见《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文本编制模版》(附件x)和《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审核要点》详见(附件x)。
1、申报受理。实施方案经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资料齐全、程序到位、内容真实准确的,予以受理,否则退回重新上报。
2、专家审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形成专家审核意见。
3、出具部门审核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综合评估后形成结论意见,及时函告送审单位。对实施方案审核通过的小(片)区,出具审核编号,作为纳入全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唯一识别码。
1、集中审核阶段(xxxx年x月—x月中旬)。
对已制定的实施方案,各地集中成批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集中审核。对列入省xxxx年民生实事的项目、列入xxxx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但至今未开工的项目,原则上应于x月xx日前完成申报(备案)。
2、动态审核阶段(xxxx年x月下旬起)。
对后续制定的实施方案,各地动态申报,我厅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评审。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申报组织工作,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的指导。各地所提供的方案文本未依据《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文本编制模版》进行编制的,将不予受理。我厅审核通过并经市县区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传至“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系统”。
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篇六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形象,根据市政协2020年工作安排,5-7月份,由万昌春副主席牵头,组成专题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多层面座谈会、外出考察等形式,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据调研组不完全统计,我市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47个(乐成街道32个、城东街道1个、城南街道14个),总建筑面积380多万平方米,涉及11718户,43754人。其中,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27个,涉及8400户,31906人。调研发现,老旧小区“三多”“三少”“三缺”现象突出,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居民改造意愿普遍强烈。
(二)配套先天不足,电梯少、停车位少、公共服务设施少。老旧小区总体上存在着居住功能不足、配套设施短缺、公共活动空间不足等问题。如老旧小区大部分是5-7层建筑,基本没有安装电梯。据调研组初步统计,建成区老旧小区687幢建筑数千个单元楼,仅有电梯38部。老旧小区由于建设之初规划相对滞后,因停车位不足造成的乱停现象十分普遍,近年来虽然有开展公共停车区域的优化调整,但车位仍是“僧多粥少”,出入通道甚至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停放情况依然存在,如东浦二区居民车辆500多,停车位仅380个,居民反映每天回家都要抢车位。老旧小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养老托幼、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明显缺失。据调研,47个老旧小区中,仅10个小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包括3个违建),9个小区有老年活动场所,2个小区有托幼场所;很多小区的公共娱乐设施如健身器材严重老化,甚至根本没有配备;公共厕所配备不足,乐成街道32个老旧小区就有22个没有公共厕所。
(三)居住环境差乱,人防技防缺失、组织管理缺位、物业管理缺乏。老旧小区违章搭建、毁坏绿化、杂物乱堆、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房子乱租等现象十分常见。如老旧小区很多车库住着老年人、新乐清人,有的10平方米的车库住了3-6个人,在车库内吃住同室,有些煤气罐或电磁炉就在床边,消防隐患相当严重;部分住户将洗衣板直接放在车库边上,洗涤等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路上,严重影响小区面貌;部分建筑一楼或者车库还被租用作为经营场所,如在马车河中心小区车库或者一层被用作美容美发、家电维修、教育培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老旧小区多数人防技防不到位,部分保安岗亭形同虚设、无人值班,部分监控摄像头存在聚焦模糊甚至失效。如鸿源小区的监控室三台监控屏幕在调研时竟然全部黑屏;东浦二区不少楼道门禁系统形同虚设,长期无法使用却没人修理。据调研,目前47个老旧小区中,有17个小区还没有成立业委会,32个小区没有进驻物业管理,44个小区没有建立党的组织,而且很多业委会只有组织,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没有经费和专职工作人员,没有开展有效的管理工作。
2019年6月以来,国家部委、浙江省、温州市相继出台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文件,各级政府对老旧小区的改造极为重视。《温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中我市2020-2022年改造老旧小区7个,目前我市已上报双雁小区、东浦二区、丹霞花苑、旭阳小区等4个小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涉及约2334户。
(一)小区底数不清,改造机制不健全
我市城区老旧小区存量大,不同小区的改造规模差异明显,改造任务复杂。但目前我市尚没有编制老旧小区改造的整体规划,小区情况掌握不够,对改造的总量缺乏准确数据和具体安排,也缺乏具体的建设标准和政策支持。如市住建局、市文明中心、属地街道都有部分老旧小区的简单统计数据,但数据各不相同,老旧小区规模、房屋质量状况和业主构成等关键数据缺失,配套设施、基层治理情况不清。同时我市老旧小区三年改造行动工作推进相对滞后,实施方案现在还没有出台,群众关注的改造资金居民自筹比例、补助基数以及与水电气污等权属单位专项工程衔接的具体政策支持尚不明确,而对比兄弟县市区,鹿城、瓯海已经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永嘉、龙湾、瑞安也陆续公布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此外,我市还没有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综合性协调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由住建部门的一个科室负责工作对接,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相关责任单位权责不够明确,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二)资料档案不全,改造技术有难题
据反映,部分老旧小区前期的设计图纸和建设资料缺失,有的只有总平图却缺失地下综合管线图,有的干脆什么资料都没有。如前期住建部门为今年启动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做规划设计,去档案馆等多处也没找到建设时的设计图纸,不得不聘请专业机构对小区情况进行重新测绘,无形中增加了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乐成街道干部为解决南马小区居民和村民权属纠纷,找了几个部门也没有找到当时的规划平面图纸,无法明确四至,难以划分权属。同时,老旧小区建成后的二十多年时间里,各单位对小区进行了各种后期施工改造,建筑、绿化等部分结构改变了,电力、给水、排水、通信、天然气等地下管线迁移了,即便拿着旧时的资料图也不能照样设计,需要实地核对,否则稍有误差就可能挖破管线。据华润燃气公司反映,东浦二区地下管线复杂,规划设计完成后工程推进缓慢,至今现在仍未开工;旭阳小区地下管线走向不详,社区、小区无人能说得清楚,给天然气改造设计增加了很多困难。此外,改造施工需要使用一定的钢筋、混凝土等建材,而老旧小区面积有限,楼距不足,空地较少,由于场地的限制会进一步加大改造的难度与施工的风险,甚至可能影响百姓生活与人身安全。
(三)居民需求多样,现实矛盾不乐观
调研组走访调研了解到,多数居民希望拆老房子住新房、改装使用天然气省钱、加装电梯方便老人,还对小区绿化与道路、停车场以及树木的高度、防盗窗的改造存在多种意见。可以看出,老旧小区居民对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迫切,对配套服务的需求多样,对政府实施改造寄予高度期望,但居民需求与改造的条件、标准存在较大的差距,小区个体之间的差异、居民的经济条件和社会背景的多样性使得老旧小区的改造更加复杂。如电梯加装方面,近年来老旧小区居民要求加装电梯的意愿一直较为强烈,但因加装电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邻居无一反对意见、房屋鉴定报告b级以上等条件限制,自2018年以来申请加装的成功者寥寥,仅有乐商小区、湖滨花苑、锦绣公寓3个小区共计7台电梯。供水改造方面,一些老旧小区4楼以上住户水压不足,只能靠自家的水泵和水塔来增压供水,一些住户水管总是不间断地出现黄水,饮水安全有隐患,一旦改造将是整个片区大面积停水,居民用水短期不能保障,且面临低层用水正常的居民不同意改造的情况。适老化改造方面,调查发现老旧小区老年人比例明显高于新小区,据街道统计数据显示,60岁以上的老人如浦东小区685人(占51%)、乐怡小区约600人(占35%)、民丰小区950人(占50%)、盛兴小区约700人(占32%),随着老旧小区“老龄居民”人数的不断增加,老年人无障碍出行、休闲娱乐活动、群体安全保障、社区养老服务等需求也日益明显,但一些项目限于场地、资金处于无法可改、无处可建的尴尬境地。
(四)资金问题突出,业主共建意识弱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需求总规模较大,据部门反映,部分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维修专项基金,改造工作面临着财政资金“投不起”、居民和社会资金不愿投、后期管护资金缺失等问题。据初步测算,假设按照补助基数400元/平方米计算,仅今年计划的4个小区项目补助就超过1个亿。虽然中央、省拨付一定专项补助基金(温州市级仅对鹿城、龙湾、瓯海区等各实际功能区实施补助),市财政仍然面临较大压力。并且根据现有文件规定,符合中央财政补助的改造对象主要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不包括居民自建房为主的老旧小区,但在我市该时间段内老旧小区或多或少夹杂着自建住房,如丹霞小区商品房192套、自建房80套(间),乐湖小区商品房311套、自建房131套(间),金凤小区商品房40套,自建房110套(间)。因此我市大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无法享受上级财政补助,很大程度增加了本级财政的投入负担,影响改造工作的大范围推进。同时,调研发现部分居民缺乏“共享共建共治”和“购买服务”的观念意识,认为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政府的事情,自己不用花钱,等、盼、靠政府投入思想非常普遍,因此往往改造意愿很强烈,说到投钱就沉默。
(五)长效管理缺乏,改造成果难维持
老旧小区在历年各类创建工作中,虽经过几轮环境整治或单项改造,但“脏乱差”现象总是卷土重来。尤其是在今年新冠疫情期间老旧小区防控难度普遍大于新式小区,如多个开放式老旧小区为确保隔离到位,不得不封闭起来,但多次发生封闭隔断障碍被破现象,进出人员的隔离防控存在疏漏。究其原因,主要是小区治理力量不足,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业委会方面,很多小区业委会是退休干部、热心人士在管理,他们没有执法权主要以劝导为主,有时感叹“管了也没人听”,有时认为管得多了会得罪人,业委会整体职能作用没有发挥。如一些居民在绿化或空地上圈地种菜,甚至在公共场所养鸡养鸭、搭建铁皮棚等,屡劝不止。物业方面,老旧小区收缴物业费困难与物业管理不到位的矛盾比较突出。老旧小区多数住户不愿意缴纳较高的物业管理费,导致物业公司不愿进入老旧小区;即便引入收费标准较低的物业(据了解目前最低为600元),部分业主因对小区管理存在分歧不愿意交物业费,部分业主认为是自建房不需要交物业费,如旭阳小区300多户,2019年大约100多户居民没有上交管理费;物业费收缴不到位,直接导致物业管理难以维持,最终降低服务标准或直接撤离弃管,形成恶性循环。街道社区方面,社区工作人员除书记、社工外,普遍没有固定薪资,社区的很多工作人员要么是新进大学生,要么是临时人员,基层工作经验匮乏或工作主动性不够,加上社区工作经费缺少,平时忙于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业务指标,极少参与老旧小区的管理;街道及驻社干部走访巡查小区时间不多,对现有的小区业委会很少开展培训指导,往往造成“前期鼓励成立业委会,最后却任由其自生自灭”现象。如果改造完成后小区管理方继续缺位,就会导致改造成果无法维持,步入“改造—破坏—再改造”的怪圈,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
(一)健全机制,摸清底数,加快出台规划方案
老旧小区改造是个系统性工程,牵涉面广,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市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牵头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机构,明确部门分工,划分目标责任。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尽快组织开展全市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真实准确掌握老旧小区规模、房屋建筑本体、小区公共部分基础设施和基本功能,老旧小区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的现状,以及居民具体的改造需求等情况,建立全市老旧小区基础数据信息库,建议将调查对象范围放宽至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在此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三年计划”,明确老旧小区的具体分类和改造批次时间,明确改造的具体内容和建设标准,明确改造的投入保障和组织实施。规划应统筹好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的关系,建议将老旧小区改造和文明城市创建、“污水零直排小区”建设、未来社区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创新机制,研究出台针对完善类、提升类改造的政策措施,在政府公共资源配置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
(二)注重前期,统筹推进,合理把握改造节奏
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篇七
根据《xxx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为民惠民为出发点,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总体思路,坚持“规、建、管、养、监”并重,“留、提、改、拆、建”统筹,全面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优先补齐功能短板,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社区环境,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和品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是发动群众,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群众意愿,顺应群众期盼,充分调动居民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全过程。依托民意决策改不改,依靠民情规划怎么改,依从民力共同参与改,将民主协商贯穿于改造全过程。改造前问需于民,形成共谋;改造中问计于民,达成共建;改造后问效于民,实现共评。形成政府统筹组织、社区具体实施、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局面,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是科学规划,示范引领。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总体思路,合理编制工作计划,集中力量,推动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群众主动参与改造热情。
三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按照“市级牵头、县区实施、市民参与、轻重缓急”的原则,结合实际,统筹考虑,因地制宜,分类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标准,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四是优补短板,集散为整。按照“补短板、保基础、优功能、提品质”的总体策略,实施精细化的微改造,重点以补齐民生基础设施功能短板为切入点,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停车等需求,杜绝大拆大建。将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独栋、零星、分散的楼房和老旧小区进行归并整合,以街区、片区综合改造形式同步推进,统一设计、同步改造,逐步形成组团、成片式的.物业化管理规模,实现老旧小区整治宜居度的整体提升。
五是建立机制,长效管理。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优化老旧小区改造申报流程,完善项目建设、验收、考评实施机制。按照“居民出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的总体要求,探索建立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和动员群众共建机制。创新社区治理管理模式,选择符合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的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保障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成果,使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三)工作目标
1、用x年时间,全面完成xxxx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各县(区、管委会)在地方财力允许的前提下,推动xxxx年至xxxx年间建成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小区和街区、片区改造,基本实现老旧小区“补齐设施短板、提升环境品质、完善社区治理、增进多方融合”的总体目标。
2、从xxxx年起,用x年时间,开展“美好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对改造标准不高、不够彻底的的老旧小区进行“再提升、再优化”。
(一)改造整治范围
建成时间较长、基础设施老化、防灾防疫功能不健全、公共服务缺失、智能化程度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小区;建成使用不长,但配套设施不全、功能仍存在不足,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的小区。重点应为城市、县城建成于xxxx年x月x日以前可推动xxxx年至xxxx年间)、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二)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突出补齐功能性设施短板,有条件的县(区、管委会)推进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推动城市更新,创建一批完整社区、绿色社区。
1、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雨污分流、供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以及小区路灯照明、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实现“路平、地净、灯亮、管通”。
2、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公共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快递、快餐存放用房。
3、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公共服务用房以及各类预留空间要留有足够弹性,各类设施、小区绿地、口袋公园等应急避难场所要预留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接口,通过临时功能调整满足防灾防疫等紧急状态使用要求。
鼓励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按照连线成片改造原则,结合拆墙透绿、小街巷整治、立面综合整治等市容景观提升,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将相对集中或者距离较近的老旧小区整合打包,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
(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县(区、管委会)统筹谋划,街道(乡镇)组织实施,社区参与落实管理”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机制。县(区、管委会)负总责,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街道(乡镇)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小区物业长效管理;社区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与管理具体工作。各县(区、管委会)可以确定有项目建设经验的国有企业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制定总体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各县(区、管委会)、街道(乡镇)、社区联动,开展摸底调查,组织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生成改造项目储备库。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治安等领域涉及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等单位的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军队所属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管委会)每年都要列入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
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篇八
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品质为目标,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努力打造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的居住小区,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导。区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会同各街道做好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参与小区改造决策和监督实施。
2、综合改造,突出重点。结合区域特点和设施现状,充分听取小区居民诉求,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以安全设施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为重点,鼓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
3、财政支持,多方共担。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通过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4、整管结合,注重长效。改造与管理相结合。提前确定改造后小区管理方式,做到前期改造和后期管理无缝衔接,建立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
5、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先行推进一批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的实施,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样板、标杆。
(三)工作目标
力争用五年时间完成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其中,在xxxx年全区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xxxx年重点放在前期宣传,熟悉情况,入户调查,试点推动等工作;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对一批条件成熟的老旧小区启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改造;xxxx年——xxxx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区老旧小区改造,xxxx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重点改造城镇和工矿区中xxxx年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设施较差、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齐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包括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以及城中村等)。xxxx年(不含)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
(一)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安防、消防、绿化、照明、围墙等设施的更新改造。
(二)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包括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设施、环卫设施、便民市场、物业管理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
(三)品质提升设施改造。包括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屋顶美化、补建停车位和充电桩、配置体育健身设施,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等。
(四)小区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一)调查摸底
各街道组织对辖区范围内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符合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台账。
区政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时序,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和改造任务。结合财政承受能力,优先安排各类基础设施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特别是水电路气等必要基础设施亟需更新的老旧小区改造。
(三)组织实施
1、编制改造方案。各乡街结合拟改造小区实际和业主需求,拟定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菜单、整治改造方案和小区管理模式初步方案,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征求居民意见。
2、审批改造方案。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和投资预算,核准小区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格,并依法确定小区改造投资跟踪审计机构。
3、依法招标采购。牵头单位依法办理招标或政府采购手续,确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完成合同签订。
4、科学组织施工。牵头单位与乡街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专业经营单位和专项改造实施单位,科学安排各分项工程与专业经营设施改造工程、专项改造工程的工序和工期。
(四)竣工验收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单位、街道社区和居民代表进行综合验收。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管线迁移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等验收工作由专业经营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物业移交接管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经验收合格,移交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后期管理维护。要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定制度,确保整治效果有效保持。
区政府负责筹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所需资金。根据小区实际,充分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通过政府、业主、产权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出资方式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给予的资金奖补。水电气暖等改造优先列入运营单位本系统工程改造计划,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相应安排专项资金。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金融消费升级信贷等渠道落实,鼓励居民个人捐资捐物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未来可产生收益的改造项目可调动社会的积极性,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积极申请中央补助支持资金。
成立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公安xx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乡管理局、区市场xxx、区文旅局等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涉及街道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相关政策制定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各相关街道:配合实施主体根据本方案开展工作;协调老旧小区物业、业主;入户调查摸底;处理突发矛盾;依法对老旧小区违建进行拆除。
区住建局:会同相关单位编制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内容清单、制定改造标准;制订改造计划、编制整治改造方案、组织实施和验收;配合海绵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改造。负责老旧小区物业移交接管的指导、监督工作;为各街道健全老旧小区业主管理组织提供政策指导。
区发改局:会同区住建局办理项目立项、申报等工作;负责争取老旧小区改造上级资金补助。
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住建局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财政资金使用办法,做好各项奖补及财政资金的安排、拨付等工作。
区城乡管理局:指导各街道开展“两下、两进、两拆”整治整治及垃圾分类处理、绿化提升和绿地养护管理工作以及老旧小区有关管道与市政管道的对接改造和小区道路维修等工作; 协调相关企业按照改造内容对小区水、气、暖设施及管道进行维护和改造。
区市场xxx:负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指导及职责范围的监管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有线等通信单位线缆入地事宜。
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旧小区各类安全、市政、服务设施改造提升的指导、配合和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狠抓落实,确保改造任务完成。区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管理职责,指导、配合各街道开展工作,落实各部门、各专业经营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工作任务。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群众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主体地位,提高群众参与感、认同感,把群众满意作为改造工作的重要标准。
(二)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台账制度。区、街道要逐级建立老旧小区台账, 实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登记和销号制度。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改造工作中的问题,总结改造工作经验。
3、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区政府结合市直部门出台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建立区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流程,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联审联批制度,以满足小区居民实际需求为原则,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4、建立工作专报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每月底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保证工程质量
严格工程招标,选择资质等级高、管理能力强、信誉信用好的施工及监理公司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强化现场管理,做好各项施工工程的统筹,落实专人负责,督导各施工单位规范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四)严格资金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要专户存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转移、挪用。审计部门要跟踪审计,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资金使用情况要向社会公开,确保财务透明,阳光操作。
(五)严格督导考核
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任务落实、工作进度进行定期督导考核,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六)注重长效管理
要根据老旧小区实际,落实整管结合的要求,理顺小区管理体制,细化长效管理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覆盖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功能,持续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