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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一
提供和维护为实现服务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及工作环境。
适用于为实现服务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的管理。
3.1工程部、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控制。
3.2各部门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对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进行控制。
4.1基础设施设备的确定
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活动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包括:工作场所(办公场所、健身娱乐场所、配电房、设备机房等)、服务设施(软硬件及管理网络、通讯设施、运输设施、水电气供应、道路及排污管线等)、支持性设备和工具(如维修用的设备和工具等)。
4.2基础设施设备的验收
4.2.1物业验收小组对项目交接设施设备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
4.2.2工程部负责组织使用部门对采购的设施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确认满足要求后,填写《设施设备及资料交接清单》,并作好备存。
4.2.3工程部负责对公司大中型维修工程进行监管并负责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鉴定评卷》存档。
4.2.4交接验收不合格的设施设备,验收小组与开发商协调处理;采购设施设备或公司大中型维修工程验收不合格,管理部、工程部与供方协商解决,并在《设施设备及资料交接清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4.3设施设备的登记建帐
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设施标示卡,规定设施责任人,工程部负责配合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帐》。
4.4设施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
4.4.1根据需要,相关操作人员应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国家有规定的特殊工种,要求操作人员持有相应的国家授权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
4.4.2工程部制定《设施设备日常保养项目表》,规定保养项目、频次。物业服务中心根据要求执行,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报工程部,工程部将《设施设备日常保养项目表》整理入档并作为年度检修计划的依据。
4.4.3工程部每年12月底之前制定下年度的《设施设备年度检验、检测计划》发至各部门,
在计划日期7日前通过办公平台通知检测单位和受检单位进行检验、检测,并将结果登记在《设施设备管理台帐》上。
4.4.4日常运行中发现的故障由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维修,并填写《设施设备检修单》;无法排除的故障,工程部协助处理。
4.4.5现场使用的设施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于维护保养。
4.4.6对工作环境的管理由在该场所工作的相关部门管理,确保适宜的工作条件。
4.5设施设备的报废
4.5.1对无法修复或无使用价值的设施,由使用部门填写《设施设备报废单》报工程部、管理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废。
4.6工作环境
公司各部门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确定并管理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中的人和物的因素,根据服务作业需要,负责确定并提供作业场所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
4.6.1配置适用的办公用房。
4.6.2配置必要的空调、消防器材保持适宜的温、湿度和职业卫生、安全。
4.6.3工程部对供水、电、暖设施进行控制,确保员工服务符合劳动法规的要求。
4.6.4为业主提供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5.1《采购控制程序》
6.1《设施设备及资料交接清单》jw/jl-6.3-001
6.2《设施设备检修单》jw/jl-6.3-002
6.3《设施设备报废单》jw/jl-6.3-003
6.4《设施设备日常保养项目表》jw/jl-6.3-004
6.5《设施设备年度检验、检测计划》jw/jl-6.3-005
6.6《设施设备管理台帐》jw/jl-6.3-006
6.7《送检任务单》jw/jl-6.3-007
6.8《验收鉴定评卷》jw/jl-6.3-008
6.9《公共设施日常保养记录表》jw/jl-6.3-009
6.10《公共设施日常巡查记录表》jw/jl-6.3-010
6.11《高低压配电设备运行记录表》jw/jl-6.3-011
6.12《供水设备运行记录表》jw/jl-6.3-012
6.13《溴化锂机组中央空调运行记录》jw/jl-6.3-013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二
1、公共设施设备台帐
2、设备标识卡
3、共用设施实景(现场相片)
1、共用设备设施月检查表
2、发电机房运行记录
3、水电技术领班岗位职责
4、水电工岗位职责
5、土建维修组长,岗位职责
6、土建维修工岗位职责
1、小区实景(现场相片)
1、化粪池吸污记录表
1、路面井盖相片(现场相片)
2、维修作业道路警示牌相片
1、本小区无二次供水系统(属于直供水)
2、停水停电通知颁发及反馈流程图
3、停水通知单
1、发电机房养护记录表
2、设备检查检测记录表
(本小区属多层洋房,无电梯)
(本小区不属于三北地区)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三
加强公司电力、动能管理和节约能源,规范电力、动能管理工作,保证动力、动能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动能设施。
3.1公司的电力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动力照明线路等。其运行维护、安装和架设工作,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并严格按电力、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3.2电力的正常供给是保障生产的重要条件,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环境动力科应根据电容量,按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分配用电,调整各部门的用电负荷。
3.3安全环境动力科要对公司的电力负荷和使用时间进行平衡、调度和监督。如发现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险等情况,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然后向主管经理汇报。
3.4因生产(工作)需要增设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的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批,非生产用电的增设必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核后报主管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设置的,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xxx元,扣减肇事者当月奖励xxx元。
3.5地下电缆标志是反映地下电缆布线的记录,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违反规定者扣减当月奖励xxxx元;因移动电缆标志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3.6需要开挖路面或打桩的基建、技改、维修工程,需经安全环境动力科会审后才能施工,对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线路安全运行的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动力科有权制止其施工。
3.7一切外来单位的用电,必须向安全环境动力科申请办理用电手续,安全环境动力科根据供电负荷的情况进行审批。外来单位应按审批要求架设电缆,并且安装电表,按时交费。
3.8凡需临时用电、架设临时电缆的部门或外来单位,事先必须按gr/p40/w11-0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手续,经安全环境动力科批准后方可架设。
3.9广大员工应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机、人走熄灯”。
4.1高低压变配电、发电机组及空压站等动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保证动能正常供给的关键。配电室及压缩机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设备的运行进行监视,并对设备实行定期检查、保养。
4.2电房、机房、空压站的负责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经常巡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当设备或管线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排除。如出现故障并对设备安全造成威胁时,负责人员有权先采取紧急措施,甚至切断电(气)源,然后报安全环境动力科作进一步的处理和进行抢修。
4.3公司安全员每天要对管线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和安全环境动力科及时排除,并监督维修和整改的情况,确保管线系统的正常运行。
4.4厂区的供电网络要实行分级计量,电房工作人员负责将公司的用电情况(包括自发电)做好记录,做好用电统计工作。
4.5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公司厂区的动力设备、管线的安装、维护、变更等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4.6各部门如需变更、加装或拆除电力、动能设施等须报安全环境动力科审批,并由安全环境动力科执行。
4.7严禁私自对管线进行维修、拆装、转让、启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xxx元、肇事者当月奖励xxx元;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的,除按上述处理外,还应根据事故严重性进行相应处理。
5.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四
一、 教学设备设施主要包括综合教学室、理论教学室、教学仪器仪表、工位、模板、工具、材料等,由后勤室具体负责管理;
二、 教学设备设施的管理要做到手续齐全,帐物一致;
三、 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由后勤室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编制《月度采购计划》,交名匠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列入月度财务预算,交采购部统一采购;
四、 教学设备设施单价在100元及以上的应进行登记,由后勤室负责建立教学设备设施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台帐;
五、 教学前由教师编制《课前准备表》交后勤室,由后勤室管理员对所使用的教学设备设施进行认真调试,分配学员使用。使用人员要按教学设备设施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备设施、仪器的损坏;
六、 教学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按星耀集团体育中心《年度维护维修计划》、《月度维护维修计划》、《报修服务流程》执行;
七、 后勤室管理员每季度对教学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 教学工具、材料的领用,领用人需填写领料单并注明名称、型号、数量、金额、用途等,报名匠批准后,到后勤室管理员处领用;
九、 教学设备设施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写借条并注明用途、归还时间等,借用期限7天及以内的,报后勤室管理员批准后即可借用,借用期限超过7天的,需报名匠批准后方可借用;
十、 教学设备设施的使用、借用,非自然损坏或者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要承担扣除折旧后的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 名匠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五
企业建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长、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进行;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1、设施设备包括范围:生产装置设备、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设施、监视测量设施设备、办公用品、交通运输车辆、供电供热供水通讯设施设备。
2、管理范围:技术文件,台帐、计划编制、购置验收、安装制造、安装验收、试车的方案编制,试车的运行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的检维修、隐患整改、装置设备的开停车方案和停修吹扫方案、压力容器和工业管线维护管理;机泵设备管理;设备防腐管理;设备管道保温冷却管理、起重设备管理;电器设备管理;通讯工具、设施管理;运输设备、工具管理;安全设施及设施设备报废处理制度等。
设备动力科:主要管理范围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公共工程,供气供暖、供水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起重设备;
技术质量科:管理范围监视测量设备
办公室:管理范围办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1、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帐
2、设施设备技术档案
3、设施设备故障和维修纪录
4、设施设备维修计划
5、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测台帐及相关的资料整理、管理
6、生产设施、设备变更台帐和相关资料
7、建立监视与测量设备台帐和相关资料的整理与管理
1、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技术文件例如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由公司档案室收集存放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借阅,可以复印;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2、所有设施设备的台帐有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并按照动态情况进行管理;台帐要求书写清楚、字体端正;要求分别建立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主要设备和关键装置要建立维修动态纪录档案。
3、所有设备设施变更时,有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生产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
1、公司所有设施设备的购进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计划编制由生产主管部门编制,新建的项目有项目提出单位编制设备设施计划,计划编制是要求将设备设施规格、型号、材质要求、安全要求、数量等写清楚,将需用时间写明白,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转供应部门采购
2、公司供应部当接到计划时,应对所采购的设施设备的性能、材质、安全要求、供应商资质、价位、售后服务等情况汇总写出书面报告,报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所有设施设备进场后都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安装和试车。验收单位主要参加人员为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具体见本制度),设备管理部门、技术质量科、安全环保科等共同对购进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对具有保质期的设备按照保质期进行跟踪验收
验收单位对验收情况写出验收报告,财务科根据验收报告进行付款或者拒付;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写出书面整改书限期整改
1、对于标准设备设施不需要安装资质的普通设备设施由生产管理部安排设备动力科或者由供应商协同有关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前认真阅读说明书,确保安装正确
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施设备例如行吊等有生产管理部联系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安装,预先编制合格的安装方案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装时需要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时,有承包商到本公司安全环保科办理,现场安全措施有安全环保科监督执行
3、安装完毕由安装施工单位写出安装完工报告书,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时有安装施工单位,设施设备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共同参加,生产管理部主持验收工作,并写出验收报告,共同签字,方可交付使用单位进行试车
5、外委加工设备设施同样按以上各款执行
1、当新增或者安装的设施设备验收后投入试运行,试车前编制试车方案,内容包括: 1 设施设备的开停车注意事项 2 设施设备所接触得物料性质及危险性 3 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预案 4 操作人员的具体要求
2、试运行 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3、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方准许上岗操作。
4、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5、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试运行情况。
6、设备试运行结束后,有设备动力科、使用单位写出试运行报告。
1、 设备年久陈旧或者工艺等原因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等申请报废拆除,必须有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生产、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共同论证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报废,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2、报废拆除的设备在得到批准后,拆除前必须做好安全风险分析报安全环保科批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方可拆除;国家相关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被拆除的设备设施应在管理台帐上予以注销,并记录入变更台帐。
4、被拆除的设施设备应集中管理由生产管理部按照权限进行处理和保管。
5、财务变更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六
1、严格按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定期做好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3、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带电检修。
4、对新到的设备要先进行检验、调试后方可投入使用。
5、对设备数量、种类做到记录准确,便于查找。
六 风门管理工操作规程
1、必须井下现场交接班,不得脱岗、空岗。
2、开关风门时,风门管理工不准站在风门的后边,以防止车撞风门伤人;有条件时可站在躲避硐内操作风门。
3、操作斜巷风门要在躲避硐内进行,防止跑车伤人。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交接班→检查风门信号、标志等→现场操作→交接班。
1、工作前必须全面认真检查风门及信号标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通风科、调度室。
2、集中精力注视来往车辆、行人,当接到需打开风门通车的信号时:
(1)立即打开车辆行进方向的风门,发出减速进车信号。
(2)待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第一道风门。
(3)打开第二道风门。
(4)监护车辆通过后,关闭第二道风门。
(5)不准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3、发现车辆长时间停在风门处时,要令其推走。禁止在风门间停车。
4、发现风门损坏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
5、必须经常清除风门前后10米内的杂物、积水、淤泥等,禁止在该范围内堆放材料、设备等。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七
施工设施、设备及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臵或安全装臵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臵,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臵。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
2.机械设备:
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架、混凝土输送泵车等。
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
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2.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
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
3.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
是分管设备的领导,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对分包单位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4.项目机管员:
贯彻实施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主持本项目的设备验收和记录,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组织本项目设备安全检查。
5.操作人员:
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1.机械设备的使用
①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臵图合理布臵,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类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并负责存留相关记录。
②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③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机械设备的保养
①.一级保养:
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②.二级保养:
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的调整。
③.三级保养:
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
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
④.设备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
2.机械设备的修理
①.小修:
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②.中修:
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
③.大修:
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
④.机械设备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
⑤.项目部要做好《运转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将《机械设备使用报表》按每月日报公司。
公司监督检查以上修理执行情况。
(一)物料提升机(龙门架)
1.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装(拆除)方案,其内容包括:
①.安装准备(即材料和组织准备)。
②.安装过程(即基础处理、地面组装、吊装、缆风绳(或附墙)、卷扬机稳固、地锚、验收试验和其他。
③.安全使用措施。
④.拆除工作。
3.使用前的检查①②③④⑤⑥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臵和安装情况;
架体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防护装臵是否灵敏可靠;
卷扬机的位臵是否合理;⑦⑧⑨
⑩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信号及通讯装臵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4.使用措施
a)机械实行“三定”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岗位职责)
b)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篮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长使用。
c)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穿越。
d)缆风绳和附墙杆不得随意拆除。凡需临时拆除时应先行加固,待恢复缆风绳和附墙杆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机。
e)工作人员必须坚持视线不清、信号不明不吊的规定,拒绝任何违章指挥。
5.日常检查要求
①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②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③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④安全停靠装臵和断绳保护装臵的可靠性;
⑤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⑥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臵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机时应符合的规定①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②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③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臵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④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
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⑤发现安全装臵、通讯装臵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臵;
⑥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⑦采用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吊篮下降时,应在吊篮行至离地面1~2m处,控制缓缓落地,不允许吊篮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⑧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⑨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
7、其他
⑴.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⑵.提升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⑶.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须时应设专人监护;
⑷.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⑸.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⑹.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⑺.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⑻.提升机应由物资工程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⑼.金属结构码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电气、仪表及易损件的存放,应注意防振、防潮。
⑽.运输各部件时,装车应垫平,尽量避免磕碰,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的配套性。
(二)外用电梯(外用电梯的安、拆,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其要求如下:
安装开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终要确保地面足够大的区域被围住。
始终要确保所使用的超重机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而且处于良好的状态。
③始终要确保地基能承受规定的载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规定。
2.安装期间的安全措施
1)在安装期间绝对不准许与安装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2)驱动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纵。
3)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安装工作。
4)利用设臵在吊笼顶部的安装吊杆进行安装工作时,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吊笼载荷也不允许超过额定安装载重量。
5)任何人不准站在悬吊物下。
6)安装吊杆上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吊笼。
7)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物件绝对不准伸出吊笼护栏。
8)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上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9)除非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板至停机位臵或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已经按下,否则不得在吊笼顶上进行安装工作。
10)不能让任何不称职的人员进行电气的接线工作,且在进行这类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电源。
11)直到所有的连接螺栓已完全坚固、吊具刚安装好的标准节处拆除后,才能驱动吊笼。
在按照安全标准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验收试验获得通过之前,升降机不得投正常使用。
4.安全防护
①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臵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搭设足够尺寸的防护棚(按坠落半径要求)。
②防护棚必须具有防护物体打击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当5㎝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
③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臵护身栏杆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尚应设臵常闭型的防护门。防护门在梯笼运行时处于关闭状态,当梯笼运行到哪一层站时,该层站的防护门方可开启。
④防护门构造应安全可靠必须是常闭型,平时全部处于关闭状态,不能使门全部打开形成虚设。
⑤各层站的运行通道或平台,必须采用5㎝厚木板搭设平整牢固,不准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与板应进行固定,沿梯笼运行一侧不允许有局部板伸出的现象。
5.使用或操作升降机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①能正确、迅速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反应,以避免事故发生;
②能理解和应用所制定的规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
③能经受紧张状态,防止出错,有丰富的操作经验;
④受过专业培训,熟读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机使用手册的全部内容;
⑤持证上岗。
6.操作的安全措施
①风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机;
②导架及电缆上结冰时,不得操作升降机;
③在确认“日常检查”和“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机;
④吊笼载荷和乘客决不准超过标牌上规定的额定什;
⑤不能让货物超出吊笼,加节时在吊笼顶部设臵的安装吊杆应拆除;
⑥除了驾驶员外,驾驶室内不允许载运其他人员或货物;
⑧在确认吊笼和对重通道内没有任何障碍物、没有人员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⑨当升降机在吊笼内进行操作时,不能让任何人站在吊笼的顶上;
⑩发现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况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7.保养和维修时的安全措施
①.在升降机设备上、通道内或这些区域的附近进行任何维护和修理工作时,必须将总电源绝对切断;
②.在吊笼上、传动机构上或安全装臵上进行修理工作时,还需将吊笼稳妥停在缓冲弹簧上,有对重的话,还需将吊笼锁住在导架上;
③.测试电动机制动器制动力矩时,必须将吊笼停稳在缓冲弹簧上并将总电源切断。
8.拆卸阶段安全措施
①.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②.始终要确保地面上有足够大的地方被围住,作为拆卸场地;
③.始终要确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
④.始终要确保拆卸开始前,整套装臵处于安全状况,并通过日常安全检查。
⑤.拆卸期间的安全措施
⑴.在拆卸期间,绝对不准许与拆卸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
⑵.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拆卸工作;
⑶.不要让任何人站在悬掉物下;
⑷.吊笼运行必须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纵,不允许在吊笼内操作;
⑸.在进行拆卸工作时,必须将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扳至停机位臵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
⑹.在吊笼顶部工作时,决不准将加节按钮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笼内;
⑺.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笼顶板上之前,不准驱动升降机吊笼;
⑻.安装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
⑼.在吊笼运行时,不允许将被拆卸部件悬挂在安装吊杆上;
⑽.在吊笼运行时,人员的头部、手及装运和物件绝对不允许伸出吊笼护栏;
⑾.吊笼载荷不允许超额定安装载重量;
⑿.决不能让不称职的人进行电气拆卸工作,且在进行电气拆卸工作时,必须确保切断总电源;
⒀.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部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①.当升降机在受暴风雨或强台风袭击后,要指派胜任的人员检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在升降机上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②.风速>20m/s时或导架、电缆上结冰时不允许操作升降机;
③.在确认“定期检查和试验”及“保养和维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
④.在确认升降机通道内无任何障碍物,以及这些区域附近无人在工作之前,绝对不得操作升机;
⑤.在对处于地面的吊笼进行安全检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机;
⑥.需吊笼运行而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始终谨慎行事。
<三>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除必须按照说明书和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装拆方案应包括:
①塔吊的定位平面示意图;
②外电走向与起重回转半径工作范围的平面示意图;
③塔吊工作范围所需防护措施;
④塔吊装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各岗位责任要求;
⑤塔吊安装分部与整体、试车验收要求;
⑥塔吊拆除中意外情况的报告制度及权限;
⑦塔吊的使用、维护与安全检查要求;
⑧塔吊装拆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2.对装拆人员的要求
①参加塔机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②装拆人员严格按照塔机的装拆方案和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装拆;
③装拆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对塔机装拆的管理要求
①装拆塔机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装拆作业的资质,并按装拆塔机资质等级进行装拆相对应的塔机;
②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塔机的装拆专业班组并且配有起重工(装拆工)、电工、起重指挥、塔机操作司机和维修钳工等组成;
③进行塔机装拆、施工企业必须编制专项的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装拆工艺要求,并经过企业技术主管领导的审批;
④塔机装拆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装拆方案和安全技术的书面和口头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拆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①.装拆塔机的作业,必须在班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并配有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监控塔机装拆的全过程;
①塔机的装拆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域,派有专人进行值班;
②作业前,对制动器、连接件、临时支撑要进行调整和检查,对起重作业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③作业中遇有大雨、雾和风力超过4级时应停止作业;
④行走式塔机就位后,应将夹轨钳夹紧;
⑤塔机在安装中对所有的螺栓都要拧紧,并达到紧固力矩要求。对钢丝绳要进行严格检查有否断丝磨损现象,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⑥对整体起扳安装的塔机,特别是起扳前要认真、仔细对全机各处进行检查,路轨路基和各金属结构的受力状况、要害部位的焊缝情况等腰三角形应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修复后,方能起扳;
⑦对安装、拆卸中的滑轮组的钢丝绳要理整齐,其轧头要正确使用(轧头规格使用时比钢丝绳要小一号)轧头数量按钢丝绳规格配臵。
5、塔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机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①.塔机的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
②.起重司机应持有与其所操作的塔机的起重力矩相对应的操作证,指挥应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③.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臵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措施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④.塔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定执行。最基本要求:
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同时做两个动作及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
⑤.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机的停放位臵和小车、吊钩、夹轨钳、电源等一一加以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⑥.塔机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车,吊重物时不得调整起升、变幅的制动器,除专门设计的塔机外,起吊和变幅两起升机构不应同时开动;
⑦.塔机的装拆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方能作业,拆装前应编制专项的拆装方案并经企业技术主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进行,同时要做好对装拆人员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⑧.自升式塔机使用中的顶升加节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塔机安装完后的验收和检测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顶升加节后的验收工作也应该严格执行,对塔机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着装臵等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⑨.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⑩.定期对塔机的各安全装臵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发挥正常作用。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附:
1、淘汰的设备:
少先式起重机、屋面起重机、蒸汽打桩机、滚筒式混凝土搅拌机
1、新机械:
挖掘装载机、静力压桩机、混凝土搅拌站、潜孔钻机、转盘钻机、全套管钻机、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混凝土切割机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制定设备管理制度
①、严格执行塔机的登记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已拥有的或新购臵的塔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应尽早报请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严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塔机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未经登记备案的塔机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②、机械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必须以相应的规范标准以及自身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结合施工单位本身实际情况,严格、周密、有序地进行。这些规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钢丝绳式货用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等。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和拆装作业人员,从事拆装作业和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安装作业时应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协同作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③、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必须停机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设备带故障、带隐患运转。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④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运转维修的登记统计制度、设备报废制度。对投入施工作业的设备,要严格进行班前检查、安全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安全专项检查等,保证设备性能良好,不带故障、不留安全隐患进行施工作业。
⑤、落实以机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均应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操作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施工现场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全。
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证书、检测检验报告。
②.拆装队伍资质证书、设备安拆人员、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③.悬挂限载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定人定机牌。
3.施工现场中小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必须齐
①.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台帐、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安装拆除方案、验收记录
②.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③.悬挂安全警示牌、验收合格牌4.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备配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演练。应急设备随时更新,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完好率。
1.装拆资质
凡在施工现场从事塔式起重机拆装(包括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资质内容承接业务规定的范围承接业务。拆装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2.编制装拆方案:
拆装方案内容包括:
编制依据、人员配备、起重机械及索具配备、基础及附墙设计(有平面图和立面图)、地锚和预埋件设臵、安装步骤、顶升加节程序、安全防护措施等,必要时增加顶升过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体要求,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严格执行实施。
附:
1.塔式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
2.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报告
3.机修工、操作工人员配备参考表
4.建筑机械保养及大修的时间间隔表
5.塔式起重机保修作业项目要求
6.施工升降机保修作业项目要求7.机械设备台帐
8.设备运转记录
9.机械使用情况报表
10.机械设备保养修理月度计划表
11.机械设备保养修理记录表
12.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13.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方案
14.施工升降机验收表
机械设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当报废: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改造价值的。
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属于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机械设备报废时,应事先组织技术鉴定,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设备报废时未提足折旧的,应予补提。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机械设备,应及时报废。淘汰的机械设备不得向外租赁或转让。
5.新的以及经过大修理、改造和更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安装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一、总则: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分工的逐步完善,原有的设备使用及管理制度已不再适应企业的实际发展要求,为了适应这种转变,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公司制定了本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制度。
二、租赁程序:
1、项目部成立后,根据所承建项目的规模大小,工期长短,质量等级等要求,由项目部生产组提出施工设备需用计划,项目部自行购臵、配备设备,未配备齐全的设备,列出设备清单,一式二份报公司物资工程部审批,物资工程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等对项目部提出的设备需要计划进行评定,同意后由物资工程部负责人签字,然后将设备租出,一份返项目部,另一份存档。
2、项目部根据设备需用计划,结合项目部自有设备和公司工程部租出的设备情况,另外联系其它有关的设备租赁商,并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所租用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及双方的职责范围。
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以及进出场等均由出租方负责,项目部负责提供场地、电源及适宜的环境。
三、验收程序:
1、设备进场后,项目部首先对设备的规格、型号、编号等是否与合同一致进行验收,然后查看设备的出厂验收合格证,设备的性能,安全防护装臵的说明书,最后查看设备的台班记录,维修保养及大中修记录等,如发现设备的规格、型号、编号与合同不一致或者缺乏有关的技术资料,运行到规定的台班数而没有及时进行大中修等情况,则要求出租方更换设备。
2、设备安装后,测试设备的性能是否完好,完全防护装臵是否灵敏有效;特种工作须持证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塔吊司机、卷场机操作工等),无证一律不得上岗。
3、验收由项目部组织,中小型设备,项目部生产、设备、安全等人员同出租方安装人员一起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验收,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必须有公司物资工程部人员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使用。
四、使用管理办法:
1、项目部机管(修)员要保存一份(租赁方所提供的)所租用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及设备操作工的操作证复印件。
2、为使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项目部机管(修)员要经常检查和督促操作工及时做好台班记录及班前班后的保养工作。当设备达到大中修所需的台班数(见附表)时,必须及时督促租赁方进行大中修,并做好记录。
3、公司物资工程部每三个月至少一次对项目部的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填写设备运行检查表,发现问题填写设备运行整改表,并验证。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八
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臵、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臵换和有效隔离,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清洗臵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
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臵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9、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
4、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5、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6、拆卸有危险的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
7、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8、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9、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0、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1、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臵是否恢复齐全。
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单,签字验收后,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九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3.1 生产部经理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是本公司设备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3.2 总经办、各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3.3 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定期组织设备安全产检查,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跟踪验证;
4.1 培训
4.1.1 新进厂员工在培训内容中,应包括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采取如下方式:
a、总经办的理论培训;
b、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和车间主任的再场操作培训。
4.1.2 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必须持有国家、行业或政府颁发的操作证书,经总经办验明其有效性后(必要时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2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按公司“设备管理程序”及“设备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实施。
4.3 生产现场的安全
4.3.1所有设施和生产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原设计、使用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场地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装调试。
4.3.2 对各种设备和仪器,操作者严格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运行,特别是有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向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报告。
4.3.3 工作现场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高速运转在操作面的皮带轮,必须具备皮带罩;导电设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损坏操作。
4.3.4 生产现场要求: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光源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要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3.5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4.3.6 载货升降机、叉车车斗,严禁载人运行;
4.3.7 配电线路的设计、施工、维护、修理均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电工规定,由公司电工实施;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3.8 有必要控制最高转速的设备,经设备管理员限速后,不得擅自调整超速;升降机、叉车及其它安全设备,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4.4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在1小时内向直接上级主管汇报(填写“意外事故报告单”),并由生产部经理调查处理。
4.5 各级单位主管或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职责,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a 不执行有关规定、条例、操作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b 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人身和设备、财产的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d 对设备安全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e 对设备安全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g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h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i不服从指挥劝告,进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j 隐瞒事故或谎报事故经过的。
对以上现象,将严格按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4.6 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公司设施/设备损坏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及必要时的行政责任。
4.7 每月一次,由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负责组织,对本公司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有安全
隐患的设施/设备,必须当场指出并要求其改进,并填写“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附表:(略)
1、意外事故报告单
2、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表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十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矿井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加强设备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我矿生产矿井全过程的安全设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矿井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矿主管领导负责统筹规划,制定响应的安全设施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矿井作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五条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
1.电气设备的保护和接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93条至第710条的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
2.矿井立井和斜井的提升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下列安全保险装置并符合要求:(1)防止过卷装置;(2)防止过速装置;(3)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4)限速装置;(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6)闸间隙保护装置;(7)松绳保护装置;(8)满仓保护装置;(9)减速功能保护装置。
3.空气压缩机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37条至第739条规定,设置下列保护装置:(1)超温保护装置;(2)设置压力表和安全阀;(3)断油断水保护装置。
4.主排水泵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水位报警装置,相应配电系统符合电气设备有关安全保护的规定,有条件的矿井应装设泵房无人监控集控系统。
5.主通风机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超温保护装置,机房内必须安设电流表、电压表、水柱计等设施。
6.井下运输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的相关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并保证灵活可靠。
7.矿井采掘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并确保灵敏可靠。
第六条矿井设备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肥矿集团公司机电管理规定》的标准进行定期检查试验。矿井主要提升装置的安全保护,由维修工每天试验一遍,司机每1小时巡检一次,交接班时必须对内外过卷、脚踏开关等进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存在安全隐患时可以拒绝开车。对于钢丝绳楔形连接装置,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抽检,发现断丝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每个月有矿机电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必须组织机电、地测等部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全面检查,写出报告书,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解决。
第七条对其余各岗点,必须根据岗点设备的性质和要求,定期对安全保护设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结果进行记录签字。对于更换的安全设施备品备件,必须在检修履历簿中记录清楚,检修周期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矿井主要提升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维修工每天检查试验一遍并将检查试验结果认真填写清楚,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汇报,检查处理结果必须签字,实行责任负责制;每月矿井的机电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签字,做出结论性意见。正常使用的提升绞车,提升人员的每年进行技术测定,提升物料的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检查和测试结果必须写成报告书,针对发现的缺陷,必须提出改进措施,并限期解决。
第九条空气压缩机和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等岗点的安全保护设施必须按照设备本身的要求和电气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试验,检查、试验结果必须在相关记录上签字备查。
第十条各个岗点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分工定期进行上岗、查岗以及定期组织人员全面检查。上岗的内容和发现、解决的问题必须注明,如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及时上岗的,则必须在外出前指定专人代其检查,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对于安全设施的检修检查,必须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定期检修制度。检修周期严格执行《肥矿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检修中的发现的问题、解决方法、更换配件、测量数据等必须在检修履历簿中填写清楚,以便为以后的检修留做参考。技术负责人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有专门的资料室和相关设备,设定专门的资料管理员,定员定编,所有资料必须作到清楚明了,存放科学,并有专门的借阅制度。
第十三条大型固定设备主要包括主提升绞车(滚筒直径2米及以上绞车和所有提人绞车)、主排水泵、主扇风机、空气压缩机和钢丝绳芯胶带输送机。
第十四条大型固定设备改变其主要技术性能、结构及其系统能力和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经集团公司组织论证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大型固定设备的值班司机和维修工要严格按照巡回检查周期表的内容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发现设备在运行中有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影响安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大型固定设备必须按照《检修周期表》的内容和周期,实行强制性的检修,要严格执行每天两小时检修制度,每年的停产检修日要不少于12天,月度检修计划要按照下列要求编制和申报:
1.停产检修计划由机电科编制、上报和发至各有关单位;35kv系统检修要在上一月的20日前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
2.停产检修计划在检修前五天,由矿机电矿长带领机电科科长、分管技术人员和安监科分管人员向总部分管领导汇报,停产两天及以上的检修项目要提前15天报张能公司审查;
3.停产检修项目和时间不准随意变动和更改,确需更改的,要经分管矿长、机电矿长审核,总部分管领导批准。检修完毕,设备必须试运转。
4.大型固定设备的关键部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探伤,探伤报告存档备查,对在探伤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七条合理选用润滑油脂,其型号、牌号和更换周期,要符合设备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之前必须经过化验,压缩机油要经过闪点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固定设备硐室要建立要害场所管理制(张挂)、岗位责任制和包机制(张挂)、交接班制(张挂)、操作规程(张挂)、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检修试验制、领导干部上岗制、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检查标准和周期、润滑油脂和其它润滑材料的检验制度;主提升机要建立安全保护装置日检查试验制等。
第十九条固定设备机房要建立以下记录:
1.设备检查记录主要记录对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的结果以及查出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其中主提升系统要记录每天对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摇台、装卸载设备、天轮、提升机滚筒、制动系统、调绳装置及深度指示器传动部分等维护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并有维修工亲笔签字;
2.设备检修记录主要记录设备部件的更换、修复、探伤和电气控制部分的调试、整定数据;
3.运转日志和交接班记录主要记录司机每班在交接班时的交接情况并进行交接签字;运转日志记录中所列入的记录项目,凡是有数字显示者,均要真实记录具体数字,不得用其它符号代替。其中主提升司机在接班后要对过卷保护开关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4.干部上岗记录各分管干部上岗必须按照规定的每月上岗次数上岗(分管机电矿长至少每月上岗一次,机电科长至少每月上、下旬各上岗一次,区队干部、科室管理人员至少每五天要有人上岗一次,区队主要领导要至少每旬上岗一次),并做好记录,主要记录在上岗时对设备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5.主提升系统还要建立月检记录,由机电矿长每月组织机电科长、分管技术人员等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主提升系统月检表”进行检查并填好月检表;
6.要害场所入内登记记录除值班司机、维修人员以及按规定定期上岗的干部、技术人员外,其余人员进入机房均须登记记录,并有值班司机签字;
7.事故记录主要记录设备各系统所发生的异常运行状态、各种保护装置失效所发生的事故及处理情况;
8.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主提升装置主要记录每天对《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的电气保护装置等检查、试验和问题处理情况,并有维修工签字;空气压缩机主要记录安全阀、释压阀、断水、断油保护的试验情况和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主排水泵主要记录水仓高、低水位报警装置的试验和检漏继电器的试验情况;
9.钢丝绳日检记录主要记录主提升钢丝绳的悬挂、更换、定期试验日期和维修人员在现场每天对在用钢丝绳断丝数、锈蚀、磨损情况及其位置和其它异常状态的检查情况。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滚筒上缠绕2层或3层以上钢丝绳时,钢丝绳有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相当于绳圈1/4长的部分)必须经常检查,并应在每季度将钢丝绳移动1/4绳圈的位置。钢丝绳连接装置必须每半个月打开抽绳检查一次,每次检查要有检查人员签字。分管人员要定期上岗抽查签字,其中分管技术员不超过七天一次,机电科长不超过半月一次,机电矿长不超过一月一次。
10.立井提升系统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提升信号要建立日检查、试验记录主要记录井上下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提升信号日检查试验情况并签字,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每年年初,由机电科编制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测定计划,报总部机电处,并按计划协助实施。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由总部负责。
第二十一条固定设备技术测定的项目、内容和周期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技术测定报告由机电副总、机电科长审阅签字后存档备查。应测试的设备及要求如下:
1.主提升机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试,检查验收和测试的内容,必须包括下列项目:
(1)现场拍摄提升机运行速度图;
(2)天轮(导向轮)的垂直和水平程度、有无轮缘变形和轮辐弯曲现象;井架的变形、损坏、锈蚀和震动情况;井筒罐道的垂直度及固定情况;
(3)检查盘式制动器的各部间隙及连接、固定情况,并验算其制动力矩;
(4)测试保险闸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副井要有防滑条件验算资料,验算在制动过程中钢丝绳是否打滑;
(5)测试保险闸的贴闸压力;
(6)机械、电气传动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情况;各种调整和自动记录装置以及深度指示器的动作和精密程度;
检查和测试结果必须写成报告书,针对发现的缺陷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解决。
2.主通风机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试。五年内,如果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也要做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
(1)绘制通风机性能曲线。对通风机进行测试的工况点选择,一般不少于10个,且均匀分布。对轴流式通风机,应绘制出风机装置静压特性曲线,对离心式风机,应把全压特性曲线转化为静压特性曲线;
(2)计算出正常运行工况时的静压效率和轴功率。
3.主排水系统每年雨季前要进行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
(1)水泵性能曲线,应在不同流量值的情况下进行绘制,测点不少于5个;
(2)计算出水泵运行工况下的效率、排水系统总效率和吨水百米电耗。
4.使用中的空气压缩机应每年进行一次测试,要测试压缩机的排气量、各级排气温度、压力并计算出压缩机的比功率和排气效率。
第二十二条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摇台、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有专职维修工检查一次,每月还必须由分管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装备的固定和锈蚀情况,由分管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松动,应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发现防腐层剥落,应补刷防腐剂。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第二十三条冬季要天天对立井井筒进行检查,坠冰隐患不排除,严禁提升。
第二十四条钢丝绳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全矿使用的钢丝绳,新绳到货后,应由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供应科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提升钢丝绳必须经有资质的钢丝绳试验站试验合格后,方可悬挂使用。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副井摩擦轮绞车用的主钢丝绳及平?尾绳、φ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不受此限。
2.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平?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由维修工检查一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磨损必须用专用量具。要将检查钢丝绳断丝、磨损、锈蚀等情况认真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3.连接装置处的钢丝绳必须每半个月拆卡抽绳检查一次,钢丝绳使用到后期或发现断丝较多、发展较快时,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要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4.在钢丝绳使用中期至少每月一次,使用后期至少每周一次,由分管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对钢丝绳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有记录,如发现异常的突然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5.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年限应不超过2年,平?尾绳的使用年限应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一年。
6.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为10%;
(3)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为25%。
7.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缩小量提升钢丝绳达到10%时,必须更换。
8.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断丝或直径缩小量超过上述规定;
(3)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9.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10.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第二十五条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都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的主井不得超过10年;四绳提升的副井不得超过15年。
第二十六条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用两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第二十七条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对副井提升罐笼的防坠器,应每六个月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
第二十八条信号、操车系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和各种闭锁关系。
1.副井井口、井底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连锁: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安全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安全门关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打不开。井口、井底摇台与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要连锁:罐笼未到位,放不下摇台,打不开阻车器;摇台未抬起,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
2.主、副井从井下信号工发给井上信号工和从井上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以及备用信号装置要灵敏、可靠。井上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
第二十九条主要通风机要达到以下要求:
1.主要通风机必须装置两台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其中一台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起来;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机壳、风门不漏风,不锈蚀。叶轮安装角度要一致,应保持平衡,且无积尘,机电工区至少每年清扫、防腐一次;
2.反风装置的每个机构必须灵活可靠,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通风机的供风能力不得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装有防爆盖的井口要封闭严密,防爆门由机电工区负责,每六个月检查维修一次,并留有记录。
3.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由反风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4.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必须有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必须每小时将通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
第三十条压风机要达到以下要求:
1.设备无裂纹,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风,性能要良好;
2.电机和电控设备接地系统完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3.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和压力调节器要齐全,指示准确,动作可靠;
4.滤风器要至少每三个月清扫一次,空气压缩机的进风管和风包至少每年清扫一次,新安装或检修后的风包,应用1.5倍压风机工作压力作水压试验。
第三十一条主排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认真填写检修履历簿存档备查;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联合排水试验和所有水泵的技术测定工作必须在每年的6月底前完成。主排水泵要达到以下要求:
1.泵体、电机、环形管路、闸阀等要完好、防腐良好,泵体无裂纹,各闸阀使用正常,操作灵活不漏水;
2.压力表、真空表、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齐全,指示正确;
3.有可靠的引水装置和备用引水装置,并能在5min内启动水泵;
4.水泵吨水百米电耗不大于0.5kwh,做到经济运行。
第三十二条认真执行安全设施、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施、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操作证,方能上岗。设备操作人员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第三十四条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交接班前进行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以维修工为主,操作人员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工程技术人员与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维修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第三十五条机电科是全矿机电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机电设备的统一管理。各单位使用设备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办理手续方可领取设备。做到帐、卡、物、牌板四相符。
第三十六条承担设备器材检修的单位未经机电科同意不得发放设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设备,使用单位次日必须到设备组登记报账,补办手续。
第三十七条机电科每月下达月度设备检修计划,承修单位要认真履行设备检修计划,入库管理规定,按时完成临时性工作。
1.凡使用机电设备器材的单位均要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及时送交机修厂及机电工区进行检修。
2.井下、下闲置设备、附件的交回升井期限为3天,采煤及附件停用后5天内交回租赁站。机电科下达闲置设备通知单之日即为有效。
3.凡申请继续留用的设备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机电科备案。
4.设备配件升井后,升井单位要清理好设备配件的表面卫生,按机修厂指定地点分类存放,机修厂不得经任何理由拒绝接受。
5.机电设备升井后,由机电科质量验收组人员与送交单位机修厂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并签字,对设备零配件的损坏、丢失情况进行登记考核。同时送交单位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八条工作面在机电设备安装完毕后,移交生产之前,矿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机电设备必须达到台台完好,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方可同时到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特殊条件下,生产单位直接进入工作地点,即具备设备移交手续的条件,不得拒绝拖延签字时间。
第三十九条各生产单位由于工作地点变化,需要交接设备,矿组织机电科会同移交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在现场检查验收清点无问题后,方或到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交出单位设备存在的质量问题,按照机电设备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设备的移交手续必须在当天完成。对拖延未移交的加倍考核。
第四十条采掘工作面需移交撤出升井检修的设备,在矿牵头下由机电科各专业组参加会同交接双方清点数量,确认损坏程度办理移交手续。机修厂对损坏设备的考核以机电科出据的设备交接情况为准。
第四十一条现场使用设备的单位,负责把更换或撤下来的设备在三天内并到机修厂并按指定地点存放,由质量验收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
3、1、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的专门负责部门。
3、2、设备使用部门:严格地按设备的技术参数,对设备的性能进行功能验收工作;依据综合的设备选型参数,对设备的加工能力进行验收工作。
4、1、设备开箱后,供应商或者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工作,设备管理部门需对设备的规格型号、外型尺寸、安装位置、设备的固定、土建配合、管线连接、电气连接认真确认无误,整个安装过程按照设备安装规范标准和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对设备的各部分进行检查验收。
4、2、1设备调试前,调试负责人员须制定详细的调试方案,并报设备科主管审批后实施。设备调试方案应包括调试时间计划、调试人员及分工、调试实施办法、调试所需材料、仪表仪器等内容。
4、2、2调试人需协助设备的安装,严格执行安装操作规范,避免设备变形或损坏。
4、2、3调试人员在调试工作开展前需认真检查随机物品及资料是否齐全,检查设备的各接头、管路等,检查调试所需用具是否齐备,检查安全装置,以保证正确可靠。
4、2、4空运转试验。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安装精度的保持性,设备的稳固可靠性,传动、操纵、控制等系统状态是否正常。运转应分步进行,由部件至组件,由组件至整机,由单机至全部自动线。
4、2、5负荷试验。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在一定负荷下的工作能力,以及各组成系统的工作是否安全、稳定、可靠。
4、2、6精度试验。在负荷试验后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例如,对专门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4、3、设备验收
4、3、1设备验收项目主要针对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要求、运行状况能否满足设计或生产工艺要求进行。
4、3、2设备验收在调试合格后进行,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4、3、4试车验收指在设备负荷试验和精度实验期间,由参与调试、验收的有关人员对设备负荷实验、设备精度进行确认。
4、3、6验收合格后,设备才能投入生产使用。验收不合格的由调试人员重新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4、3、7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填写验收记录,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确认意见。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十二
1.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有记录。
2.有机组、设备操作规程,有运行值班工作日志、岗位责任制、岗位工作流程及标准等规章制度。
3.机组、水泵、冷却塔、热交等设备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4.风机盘管无严重噪音,无滴水;温控开关完好正常。
5.空调机房保持整洁,无积灰、杂物等。
1.配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操作维护人员均需持有高压进网许可证。
2.有变配电值班工作日志、交接班制度、巡视记录、人员进出登记等严格的规章制度。
3.定期维修、保养,并由供电局作电气试验,有记录报告。
4.变配电设备运行正常,各开关,仪表、指示灯完好,工作场地整洁。
5.变配电室内应挂有单线一次系统图。
1.所有电梯必须具有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全使用证和电梯安全检验报告。
2.电梯保证运行正常,轿厢内干净,通风、照明良好,设施信号正常。
4.电梯由专业队伍保养、维修,运行修理有记录。
5.电梯发生故障,修理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抢修,电梯运行修理应做好记录,备用电梯随时能开。
6.电梯二十四小时服务,监控室要加强监视管理并认真填写监控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1.供水系统有专人负责,定期清洗水箱;无二次污染发生,卫生部门检查符合标准,有工作记录。
2.饮用水过滤、消毒,定期保养,并作记录。
3.水泵运行正常,定期保养,无漏水、漏油,有检修记录。
4.用水有计划,按时抄录水表读数。
5.各种排污管道无堵、无漏,排污符合环保要求。
1.外观完好、整洁、美观,无妨碍市容和观瞻的装修和搭建;顶端无违章广告牌和其他装置。
2.大厅或各楼层门厅有统一制作的入驻单位标志牌,有明显的引路标志或示意标志;大厅、门厅等公共部位管理有序,无乱贴、乱挂、乱堆现象。
3.房屋的完好率达到98%以上。
4.房屋修理有报修、回访记录;零星小修、急修的及时率达95%以上,返修率不高于2%,并有回访记录。
5.房屋档案齐全,包括产权清册、房屋维修养护记录等档案动态。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保证本厂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和定期维修特制定本制度。
1、对本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2、对需要电启动的设备,主要检查电路运行情况,电源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漏电现象,各部件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维修。
3、对台秤、天平、卡尺等计量器具主要检查其精确度,一般半年请计量局专业人员维修一次。
4、对安全设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检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个,并长期蓄存好清水。
6、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乱使用电器设备。
7、厂内砍刀、安全帽等灭火工具必须专人管理,及时更换或补充,不得做摆设,搞形式。
8、本制度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十四
适用于'xx物业'物业服务中心
职务名称:品质管理员(设施设备类)
所属部门:品质管理部
职务等级
1、设施设备类体系文件的编制和修订。
2、开展设施设备类日常巡查、内部质量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体系运行中的不合格项。
3、督导电气、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无重大故障和安全事故隐患。
4、协助开展工程部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5、协助对技术人员的技能鉴定及考评活动,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
6、协助机电设备故障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7、督导实施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设备管理工作年度业务总结。
8、负责设备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品质监控、持续评价。
9、督导前期介入、物业验收情况等工作的开展。
10、每季度向经理提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状况分析报告。
11、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业务例会。
12、完成经理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1、设施设备类体系文件编制和修订。
2、开展设施设备类日常巡查。
3、设施设备类内部质量审核。
4、工程部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
5、协助对工程部技术人员的技能鉴定及考评。
6、协助各服务中心机电设备故障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7、督导实施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设备管理工作年度业务总结。
8、负责设备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品质监控、持续评价。
9、每季度向经理提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状况分析报告。
10、工程部共有部位设备设施例会。
1、有权对品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有权对违反品质工作制度、流程的本部门员工进行教育、处罚。
1、直接上司:经理直接下属:部门员工
2、指导、协作部门:服务中心
3、服务对象:部门员工
1、电脑
1、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体系文件》和部门操作手册、行政部文件制度。
1、宽敞、洁净、明亮的办公室内。有空调设备。噪音<30分贝。
2公司多功能培训教室。有空调设备。噪音<30分贝。
1、严格督促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内部质量审核不合格项的整改。
2、对设备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品质监控、持续评价,做到正确合理。
3、对工程部技术人员的技能鉴定及考评,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4、配合其他部门工作,任务完成率98%。
5、规范本岗位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体系文件执行。
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做到及时汇报,无差错。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规范各物业区域设施设备的管理,以确保业主、用户能正常生活和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物业区域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机电设备
3.1供水、供电、供气及机电设备是经过周密考虑而设计的,请业主(住户)不要随意更改,如未获批准擅自更改,造顺民经济损失由业和(住户)负责。
3.2各楼宇增装有公共电视天线,为保持楼宇的雅观,请勿增设个别户外天线。
3.3切勿把垃圾、菜叶、杂物等废料投入厕所及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一切修理费用由业主(住户)自行负责。
3.4屋楼内公共地方,不得稼具、货物、神位及烧香,不得乱涂乱画,如属小孩行为,由小孩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清洗复原的费用。
3.5各住宅单位均设有专供晾衣服的位置,请勿在其他公共区域晾晒衣物,以免影响园区的雅观。
3.6爱护公共设备、电梯、对讲机、教育小区不要在电梯内嬉戏,不要乱按对讲机和电梯开关键,如属人为损坏,当事人修理费用,并视损坏程序接受罚款。
3.7如长时间离开住所,请关好水、电、气总掣,如因水、电、气总量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业主、住户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4.1机电设备的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机电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机电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或外聘专业维修保养公司公司实施,维修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上岗证,专业维修保养公司需持有相关技术的资质证,且在有效期内。
4.2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密切留意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4.3机电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维修保养堆积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4.4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和维修。
4.5机电维修员应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
4.6维修设备时,先准备好材料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提供和技术措施,防止触电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4.7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柜上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操作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关悬挂标志牌。
4.8做好设备运行和维修记录,建立设备台账,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卫生。
4.9供配电设备房必须具备有灭火器材。
5.1管理区域内验收交接应移交有关机电设备档案资料,包括设备产品合格证、施工图、接线图、试验报告、说明书等,设专柜保管。
5.2服务中心建立设备运行档案柜,保存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台账、设备运行管理资料和维修资料等。
5.3值班员和机电维修员做好智能控制、消防、水电、电梯等设备的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巡视检查和保养记录,并有记录人的签名。
5.4所有记录以月为单位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5.5定期对设备管理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5.6借阅查找设备管理记录应佃理相关手续。
6.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6.2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
l查看运行记录;
l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
l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
l清点仪表、工具‘
l检查设备状况;
l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6.3在下更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l在事故处理未完或理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l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l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l领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手到顶班人时。
7.1下更情况报告主管
l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l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l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l运行人员暂时离岗;
l对外及上级联系。
7.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服务中心经理
l重点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启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l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l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抢修。
8.1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必须立刻组织力量迅速处理。
8.2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指造成较大范围、较长时间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将造成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产生较严重影响,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
8.3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在值班记录和故障检修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不得疏漏隐瞒。
8.4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时,主管单位在事故、故障初步处理后,写出事故、故障报告,由服务中心经理召开有关外聘公司、机电维修部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写出分析意见和改进措施,然后上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