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