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生产租赁经营合同(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及其合伙人,以下简称承租人。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 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