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安监局副局长 卫军良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按照盘学组办通《关于征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成果的通知》要求,针对我市量大面广的重大危险源的现状,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市重大危险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为完善全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取得了第一手资料。
一、全市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从调研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监控等工作要求和管理职责,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三是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控制体系。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情况进行专业监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所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督促企业开展对重大危险源风险分析,在此基础上制订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群众监督权力,发动员工查隐患、堵漏洞,保障安全生产。
四是加大重大事故预警、防范、控制技术装备等方面的投入,完善重大危险源设施的安全监控技术条件,从硬件上进一步提高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度。目前,我市市县(区)两级政府都编制完成了适合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特点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与企业的厂内应急救援预案有效衔接。对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装备的配备,应急通讯的保障以及重大事故应急专家等方面予以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可能会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目前,我市最容易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场所,恰恰是商场、超市、歌厅、演艺厅等,而这些反而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的薄弱环节,甚至是盲区。二是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仍处于探索阶段,绝大多数重大危险源未实行评估分级,给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带来极大困难。三是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人员及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够。由于人员构成及其它原因,从事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知识了解不够,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及技术措施,对重大危险源监管缺乏科学性。四是少数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缺乏,技术标准不清,安全意识不强,对重大危险源危害不明,缺乏起码的监管能力和有效的自我防范意识。五是应急救援措施不力,人员素质低,救援设备不能满足事故处理的需要。
三、几点建议
全面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的责任主体是企业,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中负有重要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要督促企业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指导、督促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严格按照市安监局下发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执行,在前期申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的要求,根据目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实际情况,组织企业进行补充申报,从而杜绝了遗漏。
二是要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指导、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工作。
三是要加大培训力度。在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相关的技术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工学习和掌握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政策理论、方法和相关法规、标准,掌握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所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了解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而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
四是要指导、督促企业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台帐。指导、督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的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纪录。
五是要指导、督促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指导、督促企业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险源认真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是要指导、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推动技术进步,不断改进监控管理手段,提高监控管理水平,提高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稳定性。指导、督促企业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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